为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引导、示范作用,激励学生勤奋学习、积极进取,促进良好学风、校风的形成,根据《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》(国开学生〔2021〕2号)和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国开学生函〔2023〕11号),学校开展2023 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工作。
本次评选面向已获学分百分比40%以上的全省开放教育各专业在读学生,2023年12月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,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。参评学生应学习态度端正,课程平均分85分以上,学习行为数据丰富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思政教育和学生活动。
各市县开大、直属学院申报及学校审核研究,拟推荐钟团玉等407人参加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选(详见附件1)。现将有关人员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2日。
公示期间,如有问题需要反映,请与省开大学生工作处联系。联系人:熊月林、陈宇星,电话0591-87821762。
福建开放大学学生工作处
2024年4月25日